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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校园卡或银行卡交纳采暖费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0-28

经研究决定,今冬明春采暖季开始前,在职教职工可以使用校园卡或银行卡(两种方式请任选一种并一次性交清)交纳雁塔校区住宅采暖费。请大家于1026日(周一)至1030日(周五)期间,持本人校园卡或银行卡到雁塔校区后勤服务大厅(1号实验楼西侧马路对面)一次性交纳整个采暖季(20201115日至2021315日,共计4个月)采暖费。上述时间内没有交纳的,学校将按照以往方式收取采暖费。

离退休职工、家属等其他住户交纳采暖费的时间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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