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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材实管[2020] 1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加强实验技术队伍,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专职教师、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实验师(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实验员等。

第二章 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实验中心人员岗位基本职责

1、实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本学科领域的实验理论与实验技术,熟练掌握有关仪器设备使用方法。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实验教学、科研工作,为培养高质量的学生、提高学校科研综合实力,以及为学校的发展建设作出贡献。

①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研究与实验改革工作。

②负责相关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帐物相符。

③确保仪器设备运行良好,保障日常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④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卫生工作。

⑤积极为科技活动、科学研究提供服务。

⑥原则上实行八小时坐班制。服从实验中心主任的安排。

第四条 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完成实验中心人员岗位基本职责。

2、在校、院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在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对本实验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运行、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实验室安全卫生等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及学院交付的各项工作。

3、根据本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学科发展方向,拟定实验室建设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拟定年度仪器设备申报计划,负责审批低值易耗材料的购置计划。

4、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具体组织制定、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组织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等工作。制定每学期的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计划。

5、组织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注意提高投资效益。

6、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实验中心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上级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7、负责本中心财产的使用与管理,定期组织仪器设备的检查、校正和维修工作。抓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科学、合理配置实验室各种资源,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8、负责实验中心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实验中心人员的任务安排和职责分工,有计划地组织实验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与提高,并负责对实验室人员进行任职考评。

9、负责本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搞好教书育人。定期检查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10、提高实验室开放程度,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开放性实验,并积极组织安排本实验中心搞好对外服务工作。

11、负责完成实验室信息资料等学校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2、实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上述主要职责。

第五条 实验中心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抓好实验中心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临时任务。

2、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实验教学工作。认真执行实验教学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

3、组织完成教学、科研及对外开放检测任务。

4、搞好实验中心的设备管理。落实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等规定,保证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完好可用。

5、负责安全、卫生管理,贯彻落实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第六条 实验室高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高级技术人员含本部门内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教授、副教授等人员。

1、完成实验室人员岗位基本职责。

2、熟悉实验中心的实验内容,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技术发展动态,熟悉本学科实验领域内国内外学术和实验技术动态,为实验室建设、大型仪器设备配置及实验教学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开展实验室建设工作。

3、承担教学任务,讲授和指导实验课程,批改实验报告,进行实验课的考查、测验工作,评定实验成绩;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开展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综合能力。

4、在实验室的统一安排下,带领相关团队人员完成教学、科研工作。引领本学科领域实验理论、实验方法、实验教学方面的研究,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5、组织并承担高水平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装置的研制,编写较高水平的技术管理文件论文。提出用于教学、科研工作新增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指导相关人员完成新增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以及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修;主导新实验课题的开发与涉及,研制新型仪器设备等。

6、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定实验教学内容,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

7、设计开放性实验,指导学生完成开放性实验。

8、承担实验室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9、开展与实验室工作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10、做好负责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室中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中级技术人员含实验师、工程师、讲师等实验室在编人员。

1、完成实验室人员岗位基本职责。

2、熟练掌握本实验室有关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

3、在实验室主任及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本中心一个方面实验指导工作,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实验指导工作和部分科学实验工作。讲授和指导实验课程,批改实验报告,进行实验课的考查、测验工作,评定实验成绩;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综合能力。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任务,参与与实验室工作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5、协助编制用于教学、科研工作新增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完成新增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以及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修;参与新实验课题的开发与涉及,研制新型仪器设备等。

6、指导、监督检查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正常进行。

7、开展实验技术研究,提出实验工作的改进建议。改进实验装置,开拓新实验,研制新实验装置。

8、协助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帮助和指导青年实验技术人员提高理论、技术水平。指导学生实践创新活动。负责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开发和管理,负责编制操作规程。

9、协助指导学生完成开放性实验。

10、做好负责的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11、参与实验室建设。

12、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实验室初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初级技术人员含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助教、实验员等本部门在编人员。

1、完成实验室人员岗位基本职责。

2、参加实验室、学院及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及学术交流活动。

3、基本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实验理论与实验技能。协助实验室领导及高、中级人员进行实验教学辅导工作和一般的科研测试工作。

4、协助完成新增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搞好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原理,掌握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负责各类实验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实验课前设备、工具、材料及药品的准备工作,预做实验,掌握实验数据。

5、参加相应团队的教学、科研工作,整理实验资料,做好归档工作,并完成交付的具体任务。

6、制定有关实验规程,编写有关实验资料以及常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保养等技术性文件。

7、负责实验室的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 实验室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资产的使用、存放及帐、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设备物资的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保管、发放、借用等手续,负责到资产管理科办理资产验收、调拨、报废等手续,保持帐、卡、物相符,负责执行赔偿制度。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所保管物品的型号、规格、性能和用途,了解保管物品的技术要求和存放条件,不断提高保管工作质量与水平。

3、每学期对所有物品进行两次检查,对用后还回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整理。对所管消耗材料的品种、规格要做到标记明显,摆放整洁,数量准确。

4、定期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所管物品的消耗、库存情况,及时提出购置和维修计划,提出闲置和待报废设备清单,充分发挥资产作用。

5、负责监督检查财产的使用与存放情况,有权拒绝不遵守操作规程和不具备使用条件者使用仪器设备。

6、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等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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