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位教师及实验室使用人员:
为了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寒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1月15日至2月26日放寒假;2月27日、28日开学报到,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各年级学生返校具体安排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研究决定后另行通知。学生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2. 教工:1月18日至2月26日放寒假(行政管理人员1月16、17日正常上班);2月27日开学报到,3月1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3. 离返校管理:教职工假期外出,须向本单位报告,并由各单位报人事处备案。
二、中心寒假工作要求
1.要按照学校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假期的时间优势,积极做好下学期实验课备课工作。
2.放假前要全覆盖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强化假期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3.管理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案件发生。
4.学院实验室原则上假期不开放,确因工作需要开放的:使用人员必须在放假前填写申请,经实验室管理员、中心负责人、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实验室管理员需在使用前做好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后的检查工作;实验室管理员与使用人员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5.做好实验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6.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假期保持通讯畅通。中心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