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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25

学院各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现将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实验室要在寒假前对所管理的教学、科研实验室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

1、水、电、气、门、窗、通风等设施是否完好;

2、仪器设备是否正常;

3、各类药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是否规范存储;

4、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压力气瓶是否安全存放;

5、室内是否有易燃杂物堆积;

6、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开展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实验室及研究生导师要对寒假期间仍在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

1、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做饭、住宿;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生活电器。教学实验室假期原则上不得开展实验。

2、开展实验时必须穿戴实验服以及相应的防护装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必须有相关人员值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通宵实验需经所在学院事先审批,并且实验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

3、做好实验室内危化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的管理,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并做好使用台账记录。

4、气瓶存放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瓶介质应明显标注,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5、仪器设备,特别是加热设备周围要留有一定的散热空间,周边不得堆放杂物、气瓶、危险化学品等;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管,严禁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严禁私拉乱接电插板,以免造成电插板负荷过载,引发火灾。

6、使用易挥发试剂或易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7、足额配备满足该实验室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器材,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洁,不存放无关物品。

8、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通风设备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发生。

三、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做好事故应急处置

各实验室要制定本单位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表。值班人员每日应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上报,确保假期实验室工作有序进行。

针对突发事件,应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西石大实〔2022〕69号)要求,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

四、开展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信息统计工作

拟在假期开展实验的各位教师,需在1月18日前做好假期实验室开放统计工作,填写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实验。对于确定不开放的实验室,检查并关闭水、电、气、门窗后,各单位自制封条封闭实验室,未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对于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掌握实验室开放使用的时间、具体实验项目、实验项目主要安全风险点、任课教师、实验安全负责人以及参加实验学生的具体情况。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有关实验人员和相关设备的管理,落实安全专人专职,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

安全责任大于天!请各位师生高度重视,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