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材实管[2019] 2 号
实验教学中心隶属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学院领导下进行教学、科研和对外服务工作,日常管理由实验中心主任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是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实验教学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一、实验人员主要工作及要求
1.完成本科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实验课程教学,指导本科生的综合性、开放性实验,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2.可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工作,协助指导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的相关实验。
3.进行实验室本身的规划和建设,参与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
4.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开设新实验,建设开放性实验室。
5.积极开展对外服务。
6.立德树人,开拓进取,服从实验中心主任的安排。
二、实验室日常管理及工作要求
1.实验教师必须严格按教学计划及实验大纲要求,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2.爱护仪器设备,认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维护保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登记及事故追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所管理的设备完好。实验中心主任牵头,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设备完好率检查。
3.实验室人员实行坐班制。坐班人员除完成教学任务外,还应根据个人岗位在上班期间开展设备采购、维护和功能开发,安全卫生管理,实验室建设,新开实验,学生课外培训,学科竞赛,对外服务等与实验室相关的日常业务工作,积极创新性开展工作,避免懒、散、慢现象发生。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制度,禁止迟到、早退、旷工等,对不遵守上班纪律的行为按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4.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每两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5.掌握所管设备的操作要求及要领,熟练进行设备操作。利用现有设备,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开设新实验。
6.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检查水、电、气是否关好,确保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的安全。
7.遵守仪器设备开放制度。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不得私自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为他人作有偿服务,更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必须经院主管领导和实验室主任批准,履行规范手续。外部人员如需使用大型仪器,需提前三天与大型仪器的负责人预约,并遵守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8.预进入中心实验室从事科研及相关实验工作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经中心办公室备案并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心管理要求,使用完成后必须做好移交手续。
9.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应遵循相关准入制度。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均要接受培训,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熟悉常规仪器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教师和研究生经过培训可以独立开展实验工作,参加创新团队的本科生需要在指导老师或研究生的指导下开展实验工作。
10.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其他物品,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科研实验和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确保实验室计算机安全,不允许在仪器电脑上安装与科研无关的软件,必须用光盘或格式化的U盘拷贝实验结果。
11.所有人员在实验期间需确保实验室的水、电、危化品安全及生物安全。实验期间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根据实验室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中心实行教学法研究和业务学习例会制度。例会采用固定时间与随机时间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固定例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安排在周一上午举行,会议内容包括:一是每位教师汇报近两周的工作情况,含每日签到情况,开展的工作,以文字形式上交至中心,由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保管,作为本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根据近两周的实验室工作,提前酝酿议题,由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总结,在会上讨论,或者按照校、院的安排开展业务学习讨论等。如临时需要召开中心会议商讨有关事项,可及时安排。教学法活动可与党支部会议交叉进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