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材实管[2017] 2 号
为了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学院“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安全责任到人-日常管理- 日常巡查-定期检查-问题整改-制度及规程修改完善”的闭环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制定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日常管理、大型设备管理、安全教育等相关制度。,并及时修改完善,参与实验实验室活动的一切人员要认真执行。
2、安全责任到人
实验室主任作为实验中心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安全工作,每个实验室指定专门教师作为安全员,要派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各级领导和人员必须支持实验员工作。实验中心要与每名安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确定安全员的责任。安全员的职责是:
(1)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的执行情况,
发现违章者要批评教育,或报告实验中心主任。
(2)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和教师对初进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全员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写好安全记录。
(4)及时了解实验、科研项目进行的情况,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采取措施。
(5)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
3、严格日常安全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
(1)未经允许,室内物品不得携出室外,不准私自将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物品带入室内。
(2)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禁止超负荷用电,不许乱接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3)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实验员负责。
(4)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5)实验中心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做到“五关”: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关门。
(6)安全规程及标识到位。
(7)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4、定期检查制度
(1)每日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检查实验室确保安全。
(2)节假日前要由实验中心统一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月由实验中心主任巡查实验室,确保巡查制度落实到位。若存在安全问题,必须即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5、安全教育及准入制度
(1)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多样化的途径宣传实验室安全工作,培养实验室参与人员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
(3)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未参加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
6、事故
(1)实验室发生事故该实验室责任人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当事人需交书面报告。
(2)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
(3)一旦发生事故,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7、危化品管理
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制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8、对违反本规定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群体或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和学院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作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9、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0、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个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院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