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中心管理制度   >   正文

材实管[2011] 6 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报告批改细则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2-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报告批改细则

材实管[2011] 6 号

 

1、预习 10%

2、纪律 10%  主要是记录实验学生是否迟到,实验过程中是否认真

3、操作 30%

1)操作方法正确 10%

2)数据记录完整 10%

3)数据准确 10%

4、报告 50%

1)数据、图表规范、处理正确 30%

2)结果分析正确 10%

3)回答问题正确 10%

5、实验报告中的问题与建议一项,给实验成绩时作为参考。

 

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批改时,按其各自得特点进行。

综合性实验批改时侧重学生的实验动手和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设计性实验批改时侧重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设计思路的合理与完整,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