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房使用登记制度(暂行)
材实管[2016] 2 号
为了能长久、有效、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计算机资源,便于电教设备的管理,真正做到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任何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之前,应先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计算机房使用登记表,由中心安排上机时间。
二、教师在使用各种电教媒体之前,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便使媒体发挥更大效益。
三、教师在使用电教媒体之后,应及时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并向管理员汇报。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上报中心及学院,并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四、本规定自2016年3月18日起执行,与上级制定的管理制度不符时以上级制度为准。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心。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