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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材实管[2021] 1 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禁止行为十五条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02

1.严禁未经培训上岗。实验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和技能培训,具备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的安全常识及常见突发事故的解决能力,对存在的危险性要预先有一定了解。

2.严禁防护不周上岗。进入实验室要做好个人防护,个人防护装备规范,如戴防护眼镜、穿长袖实验服、穿长裤、穿不露脚面的鞋,操作实验时带防护手套,手上禁止带饰品,不可以梳披肩发。

3.严禁私带外人进入。没有经过实验室管理部门或者相关管理人员允许,严禁将院外人员带入实验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实验场所。

4.严禁违反操作规程。仪器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在实验工作中使用不熟悉的仪器或遇到疑问要及时请教其他工作人员或相关管理、责任人,严禁盲目操作;贵重仪器专人操作,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发现故障或有损坏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动手检修。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附近做试验,更禁止使用明火。

5.严禁从事无关工作。禁止在室内饮食(吃东西)、喝水、吸烟、储存食品/饮料、玩游戏、打闹和急走等;禁止一切非工作目的跨区活动,以免妨碍和分散他人的注意力;严禁做与实验、研究无关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事情(如:带耳机听音乐等事情)。室内禁止住宿、做饭,禁止从事与实验无关的工作。

6.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所有工作人员在实验期间应集中注意力,在实验的全过程中都应保持高度的谨慎与责任感。严禁在实验进行时不加看管,甚至擅自离开实验现场,如果必须离开应做好交接工作,禁止无人值守。在晚上或节假日做相关危险实验时,实验室内必须有2人以上,以确保实验安全。

7.严禁危化品乱领用。禁止药品过量存储,应最小化地存放试剂数量;未经相关部门和人员允许严禁储存剧毒、易爆等危险药品。实验人员所领取药品只能用于实验室规定的试验,不得擅自用于其它用途。有毒、有害药品使用后必须进行登记,注明使用人、用途和使用量,用完后交还保管员放回药品库。

8、严禁违规用水用电。禁止私拉乱接。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实验室用电、用水安全要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定期检查,防止线路老化或插板超负荷使用,水管要定期检查更换,防止胶管老化漏水。任何用电设备和电源不准任意摸弄,以防触电危险。

9.严禁漠视隐患运行。所有实验室工作人都要增加安全意识,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整改、汇报;遇到突发且不能解决的问题时,要尽快拨打急救电话119、120、110等;停水停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0.严禁私动实验器材。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批准,严禁携出室外、改造或灭失。

11.严禁废弃物乱排放。危险品、变质材料、废液残渣都要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实验室水槽禁止排放具有异味、腐蚀、剧毒和有机物等有危害性物质,实验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分类处置,或倒入垃圾桶或倒入废液桶内。

12.严禁浪费资源。树立环保意识,节俭办学,安全合理使用水、电、气,随用随关。

13.严禁环境卫生脏乱。要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室地面、操作台面、实验所用的仪器、器械等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在实验室内乱丢杂物。在实验台上不摆放暂时与实验无关的药品(尤其是危险性物质),所有试剂、溶剂等实验药品必须分类定点摆放整齐。在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把实验用具、器皿等洗净、烘干、入柜,室内和台面无大量物品堆积,每天要至少清理一次实验台;

14.严禁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规范使用气瓶、高温高压釜等带压仪器设备。气体钢瓶应远离明火,不得靠近暖气或其它热源,应避免曝晒,夏天应注意降低室温,并经常检查,防止漏气。

15.严禁实验弄虚作假。对待工作严肃认真,实验前要全面考虑实验过程,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实验中必须严格按实验流程进行操作。真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不得对外界随意泄露实验数据。